“下半年困难群众就业补助发放工作正在紧张、有序的筹备之中,随着就业人数的增加,今年下半年发放就业补助金要比今年上半年多。”清溪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表示。近日,记者从该镇扶贫帮困双到工作小组获悉,下半年清溪镇低保户申请就业激励补助将于11月25日结束,届时将对申领人进行编号,实行“一人一序号”,保障就业补助金发放到位,鼓励有劳动力的低保困难群众的就业积极性。
据了解,此次申报的对象必须是2011年至2015年的低保对象,对于2010年低保但已于2011年1月前脱贫的,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。上半年已申请就业补助的,需填报《低保困难户就业激励补助申请表》,提交劳动合同或相关就业证明;首次申请就业补助的,提交就业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《广东省城乡居(村)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》、就业证明材料、《低保困难户就业激励补助申请表》、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等相关材料。
上半年清溪共发放补助金28.62万元,其中东莞市级补助14.31万元,清溪镇级补助14.31万元,随着下半年就业人数的增加,届时将会增加就业补助金的发放额度。预计,随着就业补助金的发放,将进一步提高清溪镇的就业率,同时通过政策的实施来提高户籍人员的就业积极性,帮助他们提高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