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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推出优惠政策 毕业生不论就业创业都给补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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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youth.cn   2009-08-19 10:07:00 中国青年网

  沈阳打包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

  不论就业创业政府都给补贴

  进入暑期,2009届高校毕业生都离开学校进入社会,那些还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心里一定非常焦急。8月18日,沈阳市下发了《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补充通知》,多项利好政策带给了那些还未就业的沈城学子。

  今年毕业的沈阳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,或已毕业不到两年灵活就业的,如果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了养老和医疗保险,沈阳市财政将对养老和医保的统筹部分给予补贴,养老保险按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.2%补贴;医保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.6%补贴。毕业生拿相关证件到社区即可办理申请,补贴的期限至明年6月30日。

  以前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基地只限于企业,现在已经扩大到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了。沈阳市人事局将通过洽谈会等方式招收见习毕业生。见习期如果6个月不够可延长至12个月,见习期间的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其中60%由市财政出资,为见习单位减轻了不少压力。另外如果见习单位聘用了毕业生并缴纳了保险的,企业缴费的50%也由政府承担,这一政策一直施行至年底。

  许多高校毕业生不爱去私企,怕待遇政策不落实。现在新政策规定,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,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企员工同等待遇,在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时视情况予以支持。如果今后考上公务员,那么在私企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工龄。

  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签约1年并给缴了社会保险的,在今年年内政府将给予1/3的保险补贴。如果其他社会组织如教育、培训等相关机构录用的毕业生总数达到职工总数的30%,向街道、主管部门申请,街道和主管部门会将闲置的房屋、场地、设施等资源以无偿或低偿方式优先给这些单位。同时政府鼓励毕业生自办这类社会组织,申办时将享受一站式服务,还能到当地人事部门申请贷款。

 
  编辑: 梁炉洪 来源: SRC-10880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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